關於公園的使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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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來園的遊客都能有個舒適的環境,禁止下列行為。

  1. 損壞、傷害或弄髒設施
  2. 樹木或植物的採伐,摘採園區花卉、果實或種子等
  3. 採集或堆積土石、樹木或植物
  4. 捕獲及殺傷動物
  5. 進入公園禁止入內之場所
  6. 車輛進入公園內停車場或指定路線以外之場所
  7. 張貼紙張、告示等廣告
  8. 使用營火、瓦斯爐、石油氣爐等用火
  9. 製造干擾其他遊客之噪音或聲響
  10. 在指定場所以外的地方吸菸或亂丟垃圾
  11. 在南殿、番所內攝影
  12. 干擾其他使用者的安全及公園設施的使用

請勿攜帶下列物品至公園內

  1. 刀劍類(模型槍、空氣槍、木刀、竹刀、模造刀等)
  2. 煙火、火藥、大量瓦斯、燃油類、燃料類等
  3. 腳踏車類(單輪車、溜冰鞋、直排輪、滑板、滑板車、輪子鞋等)
  4. 迴力鏢、弓箭、小鋼珠、遙控飛機等
  5. 金屬或木製的球棒及硬式棒球
  6. 高爾夫球球桿等
  7. 其他,工作人員認為可能會影響公園使用安全或損壞公園設施等物品

從事下列行為前需事先取得公園管理者之許可

缺乏公共性,或與公園無關等行為將無法取得許可。
詳請請參閱下方

  1. 物品販售或發送
  2. 為了舉行運動會、集會、展示會等,獨佔公園或部分公園
  3. 進行募金、連署活動、問卷調查及動植物調查
  4. 以營利為目的或徵收會費之攝影、外景拍攝
  5. 事先告知活動舉辦日期並募集參加者之活動舉行
  6. 在公園內張貼標示或布條等行為

攜帶寵物的遊客

※導盲犬、導聽犬及介助犬除外。

公園內可攜帶的寵物僅限於小型犬或貓類,進入公園需使用可以限制行動的項圈或是放入籠內。但是建築物內(包含收費區域的御庭)無法攜帶寵物入場。

注意事項

  • 寵物便溺請請自行清潔。
  • 若與其他遊客有任何糾紛,須自行承擔責任。
  • 請遵照園內工作人員的指示。

首里城公園實施菸害防制,城牆內全面禁菸。

縣營首里城公園的芝生廣場內設有一處吸菸室。敬請理解及協助菸害防制的推廣。

菸害防制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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