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使用須知
為使大多數的旅客能夠玩得愉快,禁止以下行為。
- 肆意損壞弄傷或弄髒公園設施
- 樹木及植物的採伐、採取花、果實、種子等行為
- 土石、樹木及植物的採取與堆積等行為
- 動物的捕獲及殺傷等行為
- 進入公園內禁止進入場所等
- 開車進入公園內停車場及其入口以外之處的行為
- 張貼廣告與宣傳單等行為
- 使用營火、瓦斯爐、石油爐等行為
- 發出干擾到其他旅客的噪音與音響等行為
- 在指定場所以外的地方吸菸與丟棄垃圾等行為
- 波及到其他旅客的安全及影響公園設施正常使用等行為
禁止攜帶及使用以下物品入園。
- 槍或刀劍類(模型槍、空氣鎗、木刀、竹刀、金屬模型刀等)
- 煙火、火藥、大量的瓦斯、油脂類、燃料類等
- 自行車類(單輪車、溜冰鞋、直排輪、滑板、滑板車、有輪子的鞋子等)
- 迴旋鏢、弓箭、小鋼珠、遙控飛機等
- 金屬或木製的球棒及硬式棒球
- 高爾夫球組等
- 其他工作人員認為可能影響公園使用的安全與舒適及損壞公園設施等物品
以下的行為需事先與公園管理者取得許可。
此外,缺乏公眾性,或與公園無關的事項將不予許可。詳細請見此。
- 販賣物品與發送等行為
- 為舉行競技會、集會、展示會等,獨佔公園或是公園的一部分之使用等行為
- 募款、連署運動、問券調查及動植物調查等行為
- 以營利為目的與徵收會費進行照片攝影,及商業攝影等行為
- 事先告知舉行日期,並以參加者公募方式實施的活動
- 在公園內張貼標示與布條等行為
關於園內的攝影及商業攝影、資料出借
在本公園攝影(個人的照片攝影、錄影除外)及商業攝影等行為,需事先與公園管理者取得許可(資料出借如同)。
詳細請見此。(僅限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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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博公園管理中心
- TEL:0980-48-2748 / FAX:0980-48-2749